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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自行监测技术规范》(DB34 /T 5172-2025)解读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7/17     浏览次数:    

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的《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自行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编号为DB34/T 5172-2025,2025年6月6日起实施。

一、《技术规范》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十四五”是安徽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电力需求仍将保持刚性增长,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仍将持续上升。变电工程尤其是城区站是我省电磁辐射投诉较多的领域,群众关注度较高,须定期开展自行监测,以持续掌握变电工程运行期相关影响情况。要保证高质量的发展,需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支撑。因此制定安徽省《变电工程自行监测技术规范》对于推动安徽省变电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技术规范》的制定思路是什么?

答:制定《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自行监测技术规范》是为省内变电工程运营单位自行监测提供技术支撑,提升企业自行监测相关文件的效力,进一步规范自行监测行为,对运营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

三、《技术规范》的制订过程是怎样的?

答:(1)成立编制组。省辐射站牵头,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参与,调研并制定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案,明确编制组主要成员和分工。(2)数据资料收集与分析。分析全省变电工程监测数据,梳理日常监测中存在的问题,搜集国内相关标准、规定。(3)标准立项。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4)现场调研和监测。完成省内调研和现场监测工作,编制文本初稿。(5)定向征求意见。向省内主要用户单位和省、市监管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文本。(6)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省市场局挂网征求意见。(7)专家审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地方标准审查会,送审稿通过专家委员会审查。(8)标准发布。

四、《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技术规范》规定了变电工程运营单位对其运行的变电工程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影响开展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信息记录的基本内容及格式。适用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工程在运行阶段厂界处的电磁环境及向外界排放的噪声、废水开展的自行监测。

五、《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技术规范》共7个部分,分别是: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 梳理了必不可少的引用文件,筛选出14个相关政策文件,规范中引用其中5条;(3)术语和定义 对使用频次较高且有必要向用户单位明确的6个术语进行了定义;(4)一般要求 明确自行监测工作应厘清源项、制定方案、规范记录、做好质量保证措施;(5)监测方案 结合我省实际,根据不同变电工程的环境特点,明确自行监测的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选取原则,并在相关国家标准的框架内进一步细化;(6)质量保证措施  对自行监测人员培训、数量和仪器选取提出规范要求;(7)信息记录及报告 对自行监测的信息记录以及异常监测数据的处理进行规范。

六、《技术规范》实施的时间是什么?

答:《技术规范》自2025年6月6日起实施。

七、《技术规范》制定后,如何确保顺利实施?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八、如何获取《技术规范》文本?

答:《技术规范》文本可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https://sthjt.a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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