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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塔镇团结村安置点(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阜阳段安置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7/17     浏览次数:    

一、基本情况

土地使用权人:太和县三塔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德永17355889376

地块名称:三塔镇团结村安置点(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阜阳段安置区)地块

地理位置: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三塔镇团结村委会西团村民组(太三路东侧)

土地利用状况: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使用用途为村庄建设用地、农田、乡村道路、耕地等,本项目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项目地块周边也没有过工矿企业。综合以上资料,项目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用地规划: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

调查缘由: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等,变更为中小学用地(A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污染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8月。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调查地块在历史上作为农用地使用,不存在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作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三、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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